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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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评论员:今天(12月18日)有媒体报道说,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工商局拒不为一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在相关官司诉至最高法院败诉后,工商部门还是不履责,直至将企业彻底拖垮,企业主气绝身亡。
上述报道称,2002年,按照当时国家政策要求,身为集体企业的山东省临沂市芝麻墩镇福利酒精厂改制为私营企业。按照改制程序,临沂市河东区工商局将原酒精厂注销,但却不为改制后的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理由是企业未提交“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而安监局则认为,申办许可证的企业要先有营业执照,才能作为一个企业主体来申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由是将申办营业执照的行政争议,变成了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扯淡”。就这样扯皮3年不果,一家在改制前每年纳税数百万、拥有上百名员工的企业不得不停产停工,数千万元的机器腐蚀、生锈。2005年,该企业将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