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控告贵州省六盘水市委某些被腐蚀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将一家私有企业强说成国有资产,而疯狂抢走的非法犯罪行径
2003年底,贵州省六盘水兴鑫矿业有限公司诉张超、黄菊红以非法模仿他人签名、伪造虚假的股权转让合同和工商变更登记文件等手段,将我公司的福安煤矿全部侵吞霸占一案,经过了八年的艰辛诉讼。期间,该案经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和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七次组成合议庭,两次发回重审,一次提起再审。先后二十几名法官参加审理,两级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和专家多次开会讨论,一共作出了五次判决,两次终审判决,每次判决都毫无悬念地为我公司胜诉。而就在该案到了执行阶段,被执行人勾结和收买某些六盘水地方腐败的行政官员,竞然滥用行政权力,妄图将我公司的财产凭空夺走。
2011年2月21日,六盘水市地税局突然下发市地税发(2011)23号文件,称:根据市委领导要求,经市局2011年2月18日局务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六盘水市地方税务局兴鑫矿业有限公司清算小组。清算小组成员:组长:时素敏(市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成员:黄照君(办公室主任)汪森(监察室主任)唐佳(计财科科长)周毫国(水城分局局长),工作要求:尽快完成相关准备,提起法律诉求,早日追回国有资产,为全市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作出积极努力。不久,地税局又下发通知,通知岑兴旺将兴鑫公司的营业执照、印章等全部上交到该清算小组。2011年7月27日,六盘水地税局以“兴鑫矿业有限公司清算小组”的名义,在六盘水日报上刊登公告,宣布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免去岑兴旺该公司法定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