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哥今天闲来无事上网,无意间看到了这样一则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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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发生在2008年的一件事,是齐新等几名警察与社会人士林松岭因琐事发生了争执。请大家特别注意,这几名警察不是在出警,是工作之余因琐事与对方发生了争执。
随后,社会人士林松岭的同学杨森首先动手殴打非执行公务的警察李鑫宇等人,并将两人打成轻伤,然后两人又殴打非执行公务的警察齐新,并把齐新打成轻微伤。打完人,林松岭在逃离时,被齐新等人追赶,林摔倒后被齐新等人拳打脚踢,造成死亡。这是一起典型的双方因琐事引发的聚众斗殴,因为警察不是在出警,也不是在执行公务,所以案件处理应该与媒体炒作的他们的警察身份无关。但六哥记得当时这起案件发生后,全网全社会都在疯狂炒作“警察打死人了”!那么,这起案件是怎么判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