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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曲靖市城区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市民有什么建议快来提 [打印本页]

作者: 掌上曲靖    时间: 2018-9-30 10:55
标题: 曲靖市城区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市民有什么建议快来提
曲靖市公安局关于举行听证会听证曲靖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 (第1号)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或减少火灾、人身伤害等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曲靖市人民政府拟决定在曲靖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要求,市公安局决定于2018年10月中旬举行曲靖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听证会。现将听证会参加人、新闻媒体记者的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公告如下:
一、本次听证会由曲靖市公安局组织,听证会主持人、听证记录人、决策发言人由曲靖市公安局的领导及工作人员担任。
二、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21名,其中:社会公众9名,市人大代表2名,市政协委员2名,市质监局工作人员1名,市安监局工作人员1名,市住建局工作人员1名,市工商局工作人员1名,市供销社工作人员1名,法律工作者3名。
本次听证会将在曲靖市区范围内公开征集9名社会公众作为听证会参加人。有意参加者可于2018年9月29日至10月10日自愿到曲靖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报名(翠峰西路延长线)。报名结束后,若报名人数超过9人,将在报名的社会公众中按年龄段随机抽取产生9名听证会参加人;若报名人数不足9人,将委托城区社区推荐。
三、社会公众参加人的报名条件
(一)曲靖市城区常住居民,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二)热心社会公共事业,关心我市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
(三)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熟悉或了解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四)具有一定的文字组织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听证监察人2名(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1名,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工作人员1名)。
五、听证会设记者席,采访记者3名。新闻媒体记者持记者证于2018年9月29日至10月10日到曲靖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报名(翠峰西路延长线),曲靖市公安局根据报名情况,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或邀请确定采访媒体和人员。
六、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另行公告。
联系人:窦方孝 联系电话:0874-3392610
曲靖市公安局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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