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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进行管控的通告为确保宣威市“2025乌蒙之巅·尼珠河大峡谷越野挑战赛暨云南曲靖四季跑·冬天阳光乐跑季”活动期间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宣威市“2025乌蒙之巅·尼珠河大峡谷越野挑战赛暨云南曲靖四季跑·冬天阳光乐跑季”活动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实行航空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 二、管控区域和时段 (一)管控时段 2025年11月16日6时起至2025年11月16日21时止。 (二)管控区域 宣威市尼珠河大峡谷(重点为尼珠河大峡谷景区和赛事赛道周边5公里范围空域内) 三、管控措施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开展“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应当预先向宣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飞行的,一律用干扰器击落、收缴,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二)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低慢小”航空器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法违规飞行。 (三)对违法驾驶、操控、施放“低慢小”航空器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2日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平台 《注意!11月16日6时起至21时止,宣威市尼珠河大峡谷周边禁飞无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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