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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综合服务辅助岗位1人。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 (二)麒麟区户籍或常住地人员(常住地人员要求是麒麟区外云南省内户籍且必须提供居住证); (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办理了失业登记且登记失业时间连续一年及以上并处于有效的失业登记状态,未享受过其他就业优惠政策)人员; (四)持有效残疾证的失业人员,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工作能力人员)优先考虑;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协调沟通能力,熟悉办公软件,热爱公益事业,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全局观念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单位安排;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曾受过行政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9日起至2026年8月7日(周末、节假日除外),8:30-11:30,14:30-17:30。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参加招聘人员到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报名(曲靖市麒麟区麒麟东路89号办公区一楼),联系人:余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874-3311592。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云南省内办理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云南省内办理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其中《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2、3、5、6页,同时提交《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手写签字纸质版一份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资格审核 由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初审,曲靖市麒麟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资格复审,审核结果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三)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资格审核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组织面试,择优聘用,报曲靖市麒麟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三)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中止或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所招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范围。 (二)聘用人员与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正式录用后工资每月2020元(不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本公告由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 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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