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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广告法》正式实施 麒麟区18商家被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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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nm 发表于 2015-9-25 07: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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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麒麟区工商局结合麒麟辖区广告市场实际,对城区广告市场进行为期三天的专项整治,同时抽调各分局的精兵强将,分为两个小组对辖区内的药品广告、医疗广告、整形美容广告、培训教育等广告进行专项整治。  

    在检查中,发现有一部分户外广告没有进行登记核准,擅自发布,发布的广告内容多以极限用语居多,其中美容整形广告语中带有“独家研发”“技术领先”“唯一指定”“云南首发”“第一品牌”等广告词语都是极限用语,商城也出现“曲靖唯一的XX”“第一品牌”等极限词语。麒麟区工商局围绕专项整治目标,对各大商户、媒体实行先教育后处罚的原则。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向商家进行了善意提醒:9月1日起,新《广告法》明确禁止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和保健食品广告中,利用代言人做推荐、证明,商家不得再引进包装上绘有代言人图案的这一类商品,此举得到商家的好评。此次专项整治共检查大型超市、医院、医疗器械、教育培训等行业共86家,同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18家,发放新《广告法》宣传资料100余份。

    麒麟区工商局将对限期不整改的采取强制措施等办法,重拳出击,坚决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广告市场环境奠定基础。


(转自:曲靖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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