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
“高速公路,行人勿入”
这是一条安全常识
但行人误入高速公路事件还是屡屡发生
上高速路拾荒、穿越高速路、在高速路上睡觉
......
这既会对自身生命安全造成危险
也为过往车辆为之躲避而埋下事故隐患
2019年7月2日晚,驾驶员张某报警称其看到一名男子在G56杭瑞高速(宣威段)的超车道上睡觉,严重威胁着过往车辆安全,宣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警后火速赶赴现场及时处置,成功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当晚22时15分,G56杭瑞高速(宣威段)宝山交警执法站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驾车前往事发地。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名衣衫褴褛的中年男子躺在超车道上,旁边不时有车辆呼啸而过。见此情形,民警当机立断采取了行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男子小心翼翼扶上警车,将其送离高速公路。
在警车上,民警和男子“拉起了家常”。从聊天过程中得知,男子系宣威文兴乡人,在贵州打工结束后便顺着高速公路走着回家,从白天就开始走了,天黑了打算在高速公路过夜,等天亮再赶路。听完男子的话,民警对该男子进行了批评教育,告诉他行人上高速很危险,在高速上睡觉更是危险,不可以拿生命开玩笑了。男子表示以后不再这样冒失了,并请民警将其送到宣威宝山镇上,打算晚上在宝山镇找家旅馆歇脚,明早再回家。
来看看行人上高速有多危险!
触目惊心啊!
悲剧的降临往往只是一眨眼的功夫,
有些却是永远无法挽回的!!!
高速公路行人走不得
▲ 危害个人生命安全
高速路上车辆的车速都比较快,驾驶人只要有丝毫的放松就会很难注意到周围静止不动的、相对较小的事物。所以行人在高速路上候车只要稍不留意就很有可能被车辆挂碰,在车速较高的情况下极有可能导致死亡的严重后果。
▲ 危害高速路行车安全
为躲避高速路上违法进入的行人而引发的事故已是不胜枚举。在车速较高的情况下,打方向的幅度稍微过大就有可能造成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高速路的车流量比较大,车速比较快,一旦发生事故就会有车辆因躲避不及而连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高速公路大面积拥堵和严重的经济损失。
▲危害公共交通秩序
有些行人为图方便、图省事,翻越隔离栏违法上高速候车。这就给某些利欲熏心的客运车辆驾驶员有了可乘之机,非法停车载客、非法超员这些都是常见的违法现象。这不仅危害到了违法进入高速公路候车人的安全,也危害了公共交通秩序,为交通事故埋下了隐患。
法 律 链 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可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高速公路是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道路
行人是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行走的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行人所受的损害也往往是最严重的一方
而且还要负主要以上的事故责任
为了自己与他人的安全
@所有行人
让我们换个安全的出行方式
一起享受凉爽的秋日时光
千万不要再贸然走上高速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