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曲靖新闻]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元节期间禁止在城区公共场所焚烧祭祀品的通告

[复制链接]
35 0
发表于 2 小时前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 Edg | Windows 10

为树立文明祭祀风尚,破除祭祀陋习,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城区人居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中元节期间文明祭祀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2026年8月25日至8月27日中元节期间,禁止在麒麟中心城区实施焚烧纸钱、泼水饭、点香、漂放河灯、燃放鞭炮、燃放孔明灯等祭祀行为。禁止区域范围:寥廓北路(翠峰北路路口至三江大道路口)以东、教场路以南、胜峰路以东、寥廓南路延长线(含河滨路及河滨公园)以东;翠峰北路(南小线)以南;珠江源大道以西、沪昆高速(三江大道东口至珍珠街)以西;水寨路(原环南路)以北。

二、提倡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奠新风,倡导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祭奠方式。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人员要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文明、清洁、安全祭祀,切实当好移风易俗的引领者。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属地街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101147fhhwd44zvdfv0pq0.jpeg (注:红色为禁止焚烧祭祀品区域)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1日


来源: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平台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元节期间禁止在城区公共场所焚烧祭祀品的通告》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建议联系

kingannk@vip.qq.com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管理员微信
  • 曲靖论坛Q群
Copyright © 2001-2026 曲靖论坛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12002555号|滇公网安备53032402000512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